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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佚名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00:00 点击量:

湖北大学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湖北大学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由武汉华安德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捐资拾贰万元人民币设立,从2012年到2023年,奖励我校成绩优异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额和标准

   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年奖励1名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每人2000元。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等类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等活动,乐于承担社会工作,在遵守校纪校规和学风、校风建设、学术道德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学习成绩好,通过英语六级或成绩425分及以上,在校期间各门课程成绩合格,课程学习无首修不及格;

5.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捐资公司、研究生院等相关人员组成。每年9—10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1月31日前评审完毕。湖北大学富邦昊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采取研究生本人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程序如下:

1.候选人填写有关表格;

2.导师签署推荐意见;

3.学院审核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审查

5.评审委员会审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学金。

五、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1.学校为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设立专门帐户,保证专款专用。

2.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使用情况由捐资公司监督。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与捐资公司协商解决。

七、本办法自发布日起开始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