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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新闻传播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0:49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湖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yz.hubu.edu.cn/info/1010/2711.htm,结合我院学科专业具体实际,制定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生招考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博士招考初试和复试各环节的考核工作;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巡查考场,监督招考工作的运行和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相关申诉和质询等。

二、报考流程

(一)考生根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网报材料。

(二)网报结束后一周内将网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指定地点(具体联系方式见后面相关说明)。

(三)电子档材料发送时,请在邮件中备注报考意向导师,如意向导师有变化调整的,请及时邮件联系并予以确认,以最终的邮件和相关确认信息为准。

三、 报考说明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方式选拔。

考生可根据学校统一下达新闻传播学院的2023年博士拟招生人数和已公布的获得2023年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为参考,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以下为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及相应资格导师名单;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2

Z1文化与传播

廖声武、聂远征、张瑜烨、黎明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初试

初试为外国语(英语)和业务课考核,学院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考核和赋分。

1.外国语(英语)考核

考生提供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GRE等或公开发表的用英语撰写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考核小组根据相应标准来给考生材料进行外国语成绩的赋分。

2. 业务课考核

业务课1:专业基本素养;业务课2:学术综合能力。

专业基本素养: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本科和硕士阶段的专业学习成绩(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公开发表(出版)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术著作等)等相关材料综合赋分。

学术综合能力: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攻读博士学位的研修计划(3000字以上)等材料综合赋分。

初试阶段,考生应提交考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英语成绩证明材料;(2)专业学习成绩单;(3)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4)各类相关奖励证书;(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为硕士学位论文初稿);(6)攻读博士学位的研修计划(3000字以上)。

考生须将以上考核相关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研究方向,如 赵某某+文化与传播),按期发送至学院博士招考材料接收专用电子邮箱:1062653228@qq.com(仅供接收报考材料,不作他用);同时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相应纸质材料1份(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逸夫人文楼A座6020) 殷君鸿老师(电话027-88665968)收。

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

3.初试成绩及复试资格公布

学院博士招生考核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试考核和赋分。初试外国语(英语)、业务课1和业务课2三门科目的考核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初试成绩和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复试

具体方案待定。届时按学校有关要求实施。

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