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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作者:新闻传播学院   来源:学院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09 点击量:

根据湖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要求,结合新闻传播学院文化与传播二级学科博士点实际情况,制定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两个工作组:(1) 复试考核业务组,负责复试阶段考生的专业综合考核;(2) 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监督信息的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的申诉和质询等。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

Z1文化与传播

2

三、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按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组织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比例控制在1:3以内。复试考生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具体名单见学院网站通知http://xcy.hubu.edu.cn/info/1038/6255.htm)。

复试方式为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外语(英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思想政治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应制作PPT,介绍自己的基本学术情况、已有学术成就及博士阶段的工作计划等。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6日(周二)下午2:30开始

请考生于2:00前来逸夫人文楼A6020报到,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后分配具体面试地点。

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成绩核算

申请-考核考生的总评成绩具体核算方式如下:

初试考核成绩=外国语*20%+业务课1*40%+业务课2*40%

复试考核成绩=英语水平*20%+学术素养*60%+培养潜质及思想品德*20%  

总评成绩=初试考核成绩*40%+复试考核成绩*60%

每项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折算后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核结束后3天内,成绩将在新闻传播学院网站(http://xcy.hubu.edu.cn/)公布 。

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

电话: 027-88665968             联系人: 殷老师

成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学院将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考试结果。学院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推荐拟录取名单。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外语或专业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参与录取排序。

(2)考生的总评成绩按所报考的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进行排序。最终招生计划以学校的实际下达数为准。

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考生需进行的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