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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编辑:院学工办   来源: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6:46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以“节点”为“考点”,以作风促廉风,严把“两节”廉洁关。要认真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廉政谈话、微(短)信提醒等形式开展节前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对师生反映的、媒体曝光的和监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二、增强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守纪律规矩,杜绝侥幸心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清廉过节、节俭过节。严禁利用快递或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酒驾醉驾、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学校纪委将紧盯元旦春节关键节点,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通过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平台等方式,对落实正风肃纪、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和顶风违纪者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

监督举报信箱:jiwei@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https://www.hubu.edu.cn/info/1071/46255.htm